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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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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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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辽宁沈阳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1号楼703-704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赵磊,知名刑事法律专家,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主任,其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深受嘉许。 执业领域: 赵磊律师执业10年,始终专注刑事辩护法律业务,从事专职律师工作,长期坚持以刑事辩护为主要的业务。2016年创立全国首家专门刑事辩护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始终秉承“优质、诚信、高效”的服务宗旨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具有深厚刑法理论功底。极强沟通能力、逻辑缜密是赵磊律师的独特办案风格,擅长以职务犯罪、毒品犯罪刑事辩护业务,办理了大量有争议、有影响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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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许可的审查包括哪些内容?

        发布时间:2022-04-14 09:37:50来源:沈阳知名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zlsyzmxslss)

        网友:行政许可的审查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行政许可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性审查。

        1.形式审查,是指行政机关仅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要件是否具备进行的审查,即审查其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对于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不作审查。对于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当场作出决定,以方便申请人,提高行政效率。

        2.实质审查,是指行政机关不仅要对申请材料的要件是否具备进行审查,还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查。对于申请的实质审查,有的可以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即通过申请材料的陈述了解有关情况,进行审查,但有的实质审查还需要进行实地核查,才能确认真实情况。

        网友:行政许可的范围是怎样的?

        律师: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2条的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二)行政许可的设定事项

        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2)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行政许可的排除范围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4)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行政许可属于要式行政行为,同时也是外部行政行为,行政机关根据有关人员的申请,在依法审查之后,可以准许其从事某项特定的活动。也就是说行政许可,针对的是特殊人、特定的事项,具有一定的授益性,但同时也要有一定的法定形式,通过明示的方式作出,比如正规的文件、印章等作出认可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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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沈阳知名刑事律师
        律师:赵磊【辽宁-沈阳】
        执业机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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