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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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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磊,知名刑事法律专家,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主任,其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深受嘉许。 执业领域: 赵磊律师执业10年,始终专注刑事辩护法律业务,从事专职律师工作,长期坚持以刑事辩护为主要的业务。2016年创立全国首家专门刑事辩护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始终秉承“优质、诚信、高效”的服务宗旨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具有深厚刑法理论功底。极强沟通能力、逻辑缜密是赵磊律师的独特办案风格,擅长以职务犯罪、毒品犯罪刑事辩护业务,办理了大量有争议、有影响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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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04 14:25:13来源:沈阳著名律师(https://www.00086.net/zlsyzmls)
网友:请问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1、启动程序: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2、听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2)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3)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4)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5)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6)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3、费用的承担:由行政机关承担,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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