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沈阳哪的律师好—赵磊律师
    13940410206
    首页 律师介绍 海关商检 走私毒品 死刑复核 刑事会见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沈阳哪的律师好
      • 律师信息

      • 沈阳哪的律师好
        赵磊律师

        手机:13940410206

        律所: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邮箱:xingrenlawfirm@126.com

        Q Q:

        地址:辽宁沈阳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1号楼703-704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赵磊,知名刑事法律专家,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主任,其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深受嘉许。 执业领域: 赵磊律师执业10年,始终专注刑事辩护法律业务,从事专职律师工作,长期坚持以刑事辩护为主要的业务。2016年创立全国首家专门刑事辩护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始终秉承“优质、诚信、高效”的服务宗旨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具有深厚刑法理论功底。极强沟通能力、逻辑缜密是赵磊律师的独特办案风格,擅长以职务犯罪、毒品犯罪刑事辩护业务,办理了大量有争议、有影响的刑事案件。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海事案件中的诉讼费用应当如何负担?
      • 请问故意杀人罪如何处罚?
      • 请问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 请问什么情况下抢劫罪判死刑?
      • 什么是死刑辩护?
      • 请问死刑改判无期需要多少年
      • 死刑可以改判无期徒刑吗
      • 判死刑上诉还需要多长时间
      • 判死刑上诉请律师要多少钱
      • 判死刑请律师有用吗
      13940410206
    • 当前位置:首页 >> 海关商检

        海关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包括哪些方式?

        发布时间:2022-07-23 08:29:52来源:沈阳哪的律师好(https://www.00086.net/zlsyndlsh)

        网友:海关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包括哪些方式?

        律师:关于海关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方式,《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条作出相关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海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到期不履行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2.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缴;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条例的上述规定,海关自行强制执行其处罚决定可分为”间接强制执行“和”直接强制执行“两种方式。

        间接强制措施是指海关不直接采取措施使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而是通过其他间接手段和措施以达到强制执行的目的。《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项所规定的“按日加处罚款数额3%的罚款”就是间接强制措施的一种。间接强制措施在法律上也被称为“执行罚”,是指海关为促使被处罚的当事人尽快履行缴纳罚款义务,而采取科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方法。该措施使被处罚人所须缴纳的罚款数额随着其拖延履行义务期限的延长而增加,当事人因惧怕不断增加的金钱给付义务给其带来更大的财产损失,在通常情况下会自觉履行处罚决定。

        海关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的另一种方式是直接强制,是指海关通过间接强制没有达到目的或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使用其他方法时,对被执行人的人身或财产直接施加强制,以促使其履行处罚决定的方法。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海关直接强制可分为财产强制和人身强制两种情形。其中财产强制是指在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时,海关依法对当事人的特定财物实施强制措施,以替代其执行处罚决定所设定的财产给付义务。如《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所规定的将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缴,或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变价抵缴,本案中某海关将鼎新公司交纳的保证金抵缴罚款即属于一种财产强制执行措施。除财产强制外,海关也可以通过对当事人(自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采取限制其行动自由的方式,促使其履行处罚决定。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受海关处罚的当事人应当在出境前缴清罚款或向海关提供相当于罚款数额的担保,未缴清罚款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当事人是自然人的,海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海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出境。这就是行政处罚的人身强制措施,本案中,鼎新公司在逾期未缴纳清罚款期间,若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要因公或因私出境,某海关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依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上述规定通知有关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需要说明的是,海关财产强制执行的财物仅限于向当事人收取的担保及扣留的货物、物品和运输工具,对当事人的其余财产,海关无权自行强制执行。执法实践中,如果当事人无故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而海关没有可供强制执行的保证金或在扣货物、物品和运输工具,海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的其他财产;如果海关有充分理由认为被执行人有可能转移、藏匿财产,逃避执行的,也可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沈阳哪的律师好

        文章来源:沈阳哪的律师好
        律师:赵磊【辽宁-沈阳】
        执业机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940410206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00086.net/zlsyndlsh/index.php?id=287802&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00086.net/zlsyndlsh/index.php?id=287802&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海关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有哪些方式?
      • 海关稽查的结果出来如何处理?: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沈阳哪的律师好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沈阳哪的律师好|赵磊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40410206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