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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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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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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辽宁沈阳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1号楼703-704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赵磊,知名刑事法律专家,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主任,其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深受嘉许。 执业领域: 赵磊律师执业10年,始终专注刑事辩护法律业务,从事专职律师工作,长期坚持以刑事辩护为主要的业务。2016年创立全国首家专门刑事辩护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始终秉承“优质、诚信、高效”的服务宗旨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具有深厚刑法理论功底。极强沟通能力、逻辑缜密是赵磊律师的独特办案风格,擅长以职务犯罪、毒品犯罪刑事辩护业务,办理了大量有争议、有影响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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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判处无期徒刑假释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4-28 11:00:27来源:沈阳经济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zlsyjjjfls)

        被判处无期徒刑假释的条件是什么

        一、被判处无期徒刑假释的条件是什么?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一条 【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二、假释的法定程序怎么进行?

        (一)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复以下材料:

        1、罪犯评审鉴定表;

        2、罪犯奖惩表;

        3、终审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

        4、历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

        5、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

        6、未成年或者老残(自伤自残除外)的材料。

        对无期徒刑假释建议书应当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局同意后再提出假释建议。

        (二)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

        (三)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

        (四)犯罪分子的假释考验期限因原判刑罚及执行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假释的条件是非常严格的,当事人服刑所在地的监狱也是根据罪犯平时的表现和国家法律制度,提出假释建议的,而且罪犯本人并不能直接向监狱提出假释。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监狱的假释建议书也要经过最高法院的裁定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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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经济纠纷律师

        文章来源:沈阳经济纠纷律师
        律师:赵磊【辽宁-沈阳】
        执业机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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