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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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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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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辽宁沈阳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1号楼703-704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赵磊,知名刑事法律专家,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主任,其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深受嘉许。 执业领域: 赵磊律师执业10年,始终专注刑事辩护法律业务,从事专职律师工作,长期坚持以刑事辩护为主要的业务。2016年创立全国首家专门刑事辩护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始终秉承“优质、诚信、高效”的服务宗旨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具有深厚刑法理论功底。极强沟通能力、逻辑缜密是赵磊律师的独特办案风格,擅长以职务犯罪、毒品犯罪刑事辩护业务,办理了大量有争议、有影响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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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释考验期从判决生效后开始计算吗

        发布时间:2023-05-04 10:07:45来源:沈阳经济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zlsyjjjfls)

        假释考验期从判决生效后开始计算吗

        一、假释考验期从判决生效后开始计算吗?

        假释考验期不是从判决生效后开始计算,服刑期间也不是所有罪犯都有机会假释的,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二、假释考验期内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在假释考验期内,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管理。

        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三、假释期间犯罪是否构成累犯?

        假释期间犯罪不构成累犯,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因为累犯成立的要求是后罪发生的时间,在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5年之内。犯罪分子被假释的,假释考验期期满才视为刑罚执行完毕,所以这5年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人,应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综上所述,假释考验期是从法院裁定假释以后开始计算的,在假释考验期结束以后当事人还需要回到监狱当中办理释放证明,假释期内没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考验期满后司法机关也会向社会公告,当事人现在已经被刑满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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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沈阳经济纠纷律师
        律师:赵磊【辽宁-沈阳】
        执业机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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