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沈阳经济纠纷律师—赵磊律师
    13940410206
    首页 律师介绍 经济纠纷 辩护常识 刑辩指南 疑难案件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沈阳经济纠纷律师
      • 律师信息

      • 沈阳经济纠纷律师
        赵磊律师

        手机:13940410206

        律所: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邮箱:xingrenlawfirm@126.com

        Q Q:

        地址:辽宁沈阳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1号楼703-704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赵磊,知名刑事法律专家,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主任,其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深受嘉许。 执业领域: 赵磊律师执业10年,始终专注刑事辩护法律业务,从事专职律师工作,长期坚持以刑事辩护为主要的业务。2016年创立全国首家专门刑事辩护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始终秉承“优质、诚信、高效”的服务宗旨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具有深厚刑法理论功底。极强沟通能力、逻辑缜密是赵磊律师的独特办案风格,擅长以职务犯罪、毒品犯罪刑事辩护业务,办理了大量有争议、有影响的刑事案件。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重组家庭闹矛盾,经调解和平分手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以案解析:王老师家烦心事,上门调处解忧愁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有关公司对外担保的司法解释
      • 公司对外担保的法律法规规定
      • 村民对被征收的土地补偿有异议,该怎么办?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需要经过什么程序?
      • 什么是不安抗辩权?一方资不抵债,另一方要中止或提供担保,合理嘛?
      • 案例解析:遇到价格约定不明的合同如何处理?
      • 民事案件起诉前或仲裁前,利害关系人为避免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张补的损害,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 我们要离婚了,我怀疑对方伪造了债务,我该怎么办?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13940410206
    • 当前位置:首页 >> 刑辩指南

        对方有过错轻伤二级判刑怎么判处

        发布时间:2023-05-04 10:35:40来源:沈阳经济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zlsyjjjfls)

        对方有过错轻伤二级判刑怎么判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轻伤的,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即行为人主观上只想造成轻伤结果,而实际上未造成轻伤结果的,不宜以犯罪论处。

        已经造成轻伤的,均构成故意伤害罪,按照刑法的规定,其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或管制刑。双方已经进行了调解,说明被告人赔偿了被害人的各种经济损失,达成了刑事谅解文书,这是从轻情节,这种情况下罪名还是成立的,不是因为已经调解了就没有故意伤害的情节了,鉴于这种情况,可以取保后审,?可以判拘役并缓刑或管制刑。其中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是指故意致人轻伤的量刑标准。

        (一)、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或理解为轻伤二级),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理解为轻伤一级)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故意伤害罪进行处罚时,如能得到对方的谅解或者轻微伤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判处管制。受害人员应该按照法律规定,收集自身的治疗费用和其他费用。要求案件的违法人员进行赔偿,拒不赔偿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沈阳经济纠纷律师

        文章来源:沈阳经济纠纷律师
        律师:赵磊【辽宁-沈阳】
        执业机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940410206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00086.net/zlsyjjjfls/index.php?id=281536&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00086.net/zlsyjjjfls/index.php?id=281536&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根据法律规定缓刑在社区怎么办?
      • 根据法律规定已满16周岁负刑事责任吗?: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沈阳经济纠纷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沈阳经济纠纷律师|赵磊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40410206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