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沈阳本地刑事律师—赵磊律师
    13940410206
    首页 律师介绍 刑事犯罪 刑事责任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沈阳本地刑事律师
      • 律师信息

      • 沈阳本地刑事律师
        赵磊律师

        手机:13940410206

        律所: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邮箱:xingrenlawfirm@126.com

        Q Q:

        地址:辽宁沈阳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1号楼703-704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赵磊,知名刑事法律专家,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主任,其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深受嘉许。 执业领域: 赵磊律师执业10年,始终专注刑事辩护法律业务,从事专职律师工作,长期坚持以刑事辩护为主要的业务。2016年创立全国首家专门刑事辩护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始终秉承“优质、诚信、高效”的服务宗旨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具有深厚刑法理论功底。极强沟通能力、逻辑缜密是赵磊律师的独特办案风格,擅长以职务犯罪、毒品犯罪刑事辩护业务,办理了大量有争议、有影响的刑事案件。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没有组织妇女卖淫,只是提供场所的,是否构成犯罪?
      • 负有照护职责的人员实施性侵行为的,将受到什么处罚?
      • 关于刑事诉讼法羁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 请问行政强制执行具有哪些特点?
      • 请问一下遗产纠纷诉讼时效期几年?
      • 想要了解一下行政强制执行的法律特征都有哪些?
      • 请问一下那些机关具备行政强制执行权?
      • 请问行政强制执行的主要特征都有哪些?
      • 请问遗产纠纷诉讼状怎么写?
      • 请问刑事赔偿扣押程序违法是否符合国家赔偿范围吗?
      13940410206
    • 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犯罪

        请问校园暴力判刑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1-07-23 11:45:07来源:沈阳本地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zlsybdxsls)

        网友:请问校园暴力判刑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律师: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负刑事责任。”也即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人只对自己实施的这八种严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必须严格遵守罪刑法定原则,不得突破这一界限。

        对于那些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是不会被判刑的,情节较轻的情形也会不会被判刑的。

        校园暴力判刑具体年龄规定及要求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2、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至16周岁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3、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实施犯罪时的年龄,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过了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为已满周岁。

        6、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7、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对犯罪时的年龄没有查清,而又关系到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处何种刑罚的公诉案件,应当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8、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及死缓。

        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已满24周岁的实施校园报行为一般会从轻处罚,一般是不会被判刑的,还有一种情形是,对于那些已满16周岁,但实施校园暴力的情节较轻,并且受害方不予追究的,也是不受被判刑的。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沈阳本地刑事律师

        文章来源:沈阳本地刑事律师
        律师:赵磊【辽宁-沈阳】
        执业机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940410206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00086.net/zlsybdxsls/index.php?id=299595&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00086.net/zlsybdxsls/index.php?id=299595&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校园暴力追究校长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 请问关于校园暴力新的相关法律有哪些?: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沈阳本地刑事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沈阳本地刑事律师|赵磊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40410206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