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沈阳本地刑事律师—赵磊律师
    13940410206
    首页 律师介绍 刑事犯罪 刑事责任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沈阳本地刑事律师
      • 律师信息

      • 沈阳本地刑事律师
        赵磊律师

        手机:13940410206

        律所: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邮箱:xingrenlawfirm@126.com

        Q Q:

        地址:辽宁沈阳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1号楼703-704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赵磊,知名刑事法律专家,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主任,其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深受嘉许。 执业领域: 赵磊律师执业10年,始终专注刑事辩护法律业务,从事专职律师工作,长期坚持以刑事辩护为主要的业务。2016年创立全国首家专门刑事辩护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始终秉承“优质、诚信、高效”的服务宗旨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具有深厚刑法理论功底。极强沟通能力、逻辑缜密是赵磊律师的独特办案风格,擅长以职务犯罪、毒品犯罪刑事辩护业务,办理了大量有争议、有影响的刑事案件。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没有组织妇女卖淫,只是提供场所的,是否构成犯罪?
      • 负有照护职责的人员实施性侵行为的,将受到什么处罚?
      • 关于刑事诉讼法羁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 请问行政强制执行具有哪些特点?
      • 请问一下遗产纠纷诉讼时效期几年?
      • 想要了解一下行政强制执行的法律特征都有哪些?
      • 请问一下那些机关具备行政强制执行权?
      • 请问行政强制执行的主要特征都有哪些?
      • 请问遗产纠纷诉讼状怎么写?
      • 请问刑事赔偿扣押程序违法是否符合国家赔偿范围吗?
      13940410206
    • 当前位置:首页 >> 国家赔偿

        请问国家赔偿案件能申请再审吗

        发布时间:2021-08-05 11:40:09来源:沈阳本地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zlsybdxsls)

        网友:请问国家赔偿案件能申请再审吗

        律师:《国家赔偿法》第三十条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

        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生效后,如发现赔偿决定违反本法规定的,经本院院长决定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两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也可以直接审查并作出决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发现违反本法规定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意见,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两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

        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以上就是国家赔偿案件能申请再审的详细介绍。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如果,我们对于国家赔偿所作出的生效决定不满,不能申请再审。但是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向特定的国家机关提出申诉和复议。通过这些途径也是可以进行司法救济的,但是,希望我们了解的是申诉、复议以及再审是不相同的。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沈阳本地刑事律师

        文章来源:沈阳本地刑事律师
        律师:赵磊【辽宁-沈阳】
        执业机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940410206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00086.net/zlsybdxsls/index.php?id=296801&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00086.net/zlsybdxsls/index.php?id=296801&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关于国家赔偿经费来源是什么
      • 请问哪些单位可以作为国家赔偿的义务机关: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沈阳本地刑事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沈阳本地刑事律师|赵磊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40410206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