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沈阳本地刑事律师—赵磊律师
    13940410206
    首页 律师介绍 刑事犯罪 刑事责任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沈阳本地刑事律师
      • 律师信息

      • 沈阳本地刑事律师
        赵磊律师

        手机:13940410206

        律所: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邮箱:xingrenlawfirm@126.com

        Q Q:

        地址:辽宁沈阳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1号楼703-704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赵磊,知名刑事法律专家,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主任,其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深受嘉许。 执业领域: 赵磊律师执业10年,始终专注刑事辩护法律业务,从事专职律师工作,长期坚持以刑事辩护为主要的业务。2016年创立全国首家专门刑事辩护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始终秉承“优质、诚信、高效”的服务宗旨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具有深厚刑法理论功底。极强沟通能力、逻辑缜密是赵磊律师的独特办案风格,擅长以职务犯罪、毒品犯罪刑事辩护业务,办理了大量有争议、有影响的刑事案件。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没有组织妇女卖淫,只是提供场所的,是否构成犯罪?
      • 负有照护职责的人员实施性侵行为的,将受到什么处罚?
      • 关于刑事诉讼法羁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 请问行政强制执行具有哪些特点?
      • 请问一下遗产纠纷诉讼时效期几年?
      • 想要了解一下行政强制执行的法律特征都有哪些?
      • 请问一下那些机关具备行政强制执行权?
      • 请问行政强制执行的主要特征都有哪些?
      • 请问遗产纠纷诉讼状怎么写?
      • 请问刑事赔偿扣押程序违法是否符合国家赔偿范围吗?
      13940410206
    • 当前位置:首页 >> 行政诉讼

        在行政诉讼中,何种情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发布时间:2021-08-27 16:38:44来源:沈阳本地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zlsybdxsls)

        网友:在行政诉讼中,何种情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律师:根据2015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

        (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

        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行政诉讼程序怎么走

        1、起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2、受理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裁定不予受理。

        3、组成合议庭

        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4、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5、宣判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6、履行义务。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沈阳本地刑事律师

        文章来源:沈阳本地刑事律师
        律师:赵磊【辽宁-沈阳】
        执业机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940410206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00086.net/zlsybdxsls/index.php?id=290008&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00086.net/zlsybdxsls/index.php?id=290008&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行政案件再审时效
      •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怎样界定的: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沈阳本地刑事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沈阳本地刑事律师|赵磊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40410206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