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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景宝律师,男,1970年10月生,江苏恒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早期致力于机电设计研究,后改攻法律。性格率直,有丰富的社会经验,爱好广泛,团队意识强,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善于组织、策划,对突发事件能快速做出判断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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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13 10:01:16来源:东海县离婚律师(https://www.00086.net/zjbdhxlhls)
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怎么分?玉环婚姻律师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之规定,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按照均分的原则处理。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房,无论登记的是一方还是双方的名字,除非有其他协议存在,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法院也会按照均分的原则进行处理司法实践中,在确定双方具体的房产份额时,法院也可能会考虑双方出资中是否包含个人财产,并根据照顾妇女儿童、无过错方等原则,在分割比例上向出资较多一方、女方、抚养子女一方、无过错方等适当倾斜。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