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东海县交通事故律师—周景宝律师
    13815691155
    首页 律师介绍 交通调解 交通肇事 交通诉讼 交通纠纷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东海县交通事故律师
      • 律师信息

      • 东海县交通事故律师
        周景宝律师

        手机:13815691155

        律所:江苏恒旭律师事务所

        邮箱:330134225@qq.com

        Q Q:330134225

        地址:江苏连云港东海县牛山北路208-20号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周景宝律师,男,1970年10月生,江苏恒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早期致力于机电设计研究,后改攻法律。性格率直,有丰富的社会经验,爱好广泛,团队意识强,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善于组织、策划,对突发事件能快速做出判断并执行。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请问交通事故处理几日内可以申诉?
      • 请问肇事者需负全责的情况有哪些
      • 请问交通肇事逃逸再也不能开车了吗
      • 请问交通肇事后又逃逸应该怎么判
      • 请问肇事后逃逸不构成犯罪该怎么处理
      • 请问怎么对交通逃逸行为做出认定
      • 请问无证驾驶致人轻伤赔偿哪些
      • 请问摩托车无证驾驶撞人赔付标准是什么?
      • 请问无证醉驾致人死亡如何处罚
      • 请问轻微肇事逃逸认定具体是怎么样的
      13815691155
    • 当前位置:首页 >> 交通肇事

        交通肇事逃逸自首怎么认定?

        发布时间:2022-01-18 09:38:51来源:东海县交通事故律师(https://www.00086.net/zjbdhxjtsgls)

          网友:交通肇事逃逸自首如何认定?

          1、逃逸人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

          2、逃逸人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向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报案,等候处理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

          3、逃逸人途中向交管部门或当地有关部门报案,等待接受处理的。

          网友:交通肇事罪自首如何处理

          交通肇事罪系过失犯罪,刑法从犯罪的主观恶性和客观行为的角度规定了三档法定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东海县交通事故律师

        文章来源:东海县交通事故律师
        律师:周景宝【江苏-连云港】
        执业机构:江苏恒旭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815691155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00086.net/zjbdhxjtsgls/index.php?id=287977&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00086.net/zjbdhxjtsgls/index.php?id=287977&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么认定?
      • 交通肇事逃逸共犯怎么认定?: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东海县交通事故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东海县交通事故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815691155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