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东海县公司律师—周景宝律师
    13815691155
    首页 律师介绍 公司并购 公司合同 公司诉讼 公司股权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东海县公司律师
      • 律师信息

      • 东海县公司律师
        周景宝律师

        手机:13815691155

        律所:江苏恒旭律师事务所

        邮箱:330134225@qq.com

        Q Q:330134225

        地址:江苏连云港东海县牛山北路208-20号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周景宝律师,男,1970年10月生,江苏恒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早期致力于机电设计研究,后改攻法律。性格率直,有丰富的社会经验,爱好广泛,团队意识强,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善于组织、策划,对突发事件能快速做出判断并执行。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如何确定案件的当事人?
      • 企业法人解散的,如何作为当事人参加民事诉讼?
      • 请问一下硬链接合并是什么
      • 请问股东内部之间转让股权要交税吗
      • 请问个人收购和购买物品的区别
      • 提问募集设立是什么意思?
      • 请问公司法对股权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 如果要从一个单位退股怎么算?
      • 请问投资和收购有什么区别?
      • 请问继承股权需哪些条件?
      13815691155
    •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司并购

        提问募集设立是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2021-06-28 17:21:29来源:东海县公司律师(https://www.00086.net/zjbdhxgslss)

        网友:提问募集设立是什么意思?

        律师:募集配套资金就是上市公司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考虑到募集资金的配套性,所募资金仅可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募集配套资金不能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四十四条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可以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

        有法律问题?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东海县公司律师

        文章来源:东海县公司律师
        律师:周景宝【江苏-连云港】
        执业机构:江苏恒旭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815691155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00086.net/zjbdhxgslss/index.php?id=339999&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00086.net/zjbdhxgslss/index.php?id=339999&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投资和收购有什么区别?
      • 请问个人收购和购买物品的区别: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东海县公司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东海县公司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815691155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