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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景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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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江苏恒旭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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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江苏连云港东海县牛山北路208-20号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周景宝律师,男,1970年10月生,江苏恒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早期致力于机电设计研究,后改攻法律。性格率直,有丰富的社会经验,爱好广泛,团队意识强,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善于组织、策划,对突发事件能快速做出判断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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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分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3-03-28 19:40:11来源:东海县法律顾问(https://www.00086.net/zjbdhxflgw)

        一、行政处分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1)调查

        调查既可以向公务员本人调查时间,也可以询问其他有关当事人。调查是处分程序的关键环节,必须做到全面真实、客观公正,对公务员不利的证据要收集,公务员有利的证据也要收集。

        (2)告知、陈述与申辩

        调查工作结束后,应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公务员本人。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不得因为公务员进行陈述和申辩而加重处分。

        (3)作出处分决定

        处分决定机关认为对公务员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作出处分决定。

        二、行政处分的方式有哪些?

        1、警告。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主体提出告诫,使之认识应负的行政责任,以便加以警惕,使其注意并改正错误,不再犯此类错误。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轻微的人员。

        2、记过。记载或者登记过错,以示惩处之意。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轻微的人员。

        3、记大过。记载或登记较大或较严重的过错,以示严重惩处的意思。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严重,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一定损失的人员。

        4、降级。降低其工资等级。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一定损失,但仍然可以继续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

        5、撤职。撤销现任职务。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严重,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

        6、开除。取消其公职。这种处分适用于犯有严重错误已丧失国家工作人员基本条件的人员。

        行政处分只适用于国家工作人员,在法律层面上来讲,行政处分不会给当事人造成太大的影响。如果工作人员的所作所为已经违反法律制度,那是要进行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而不单纯是接受来自单位内部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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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海县法律顾问

        文章来源:东海县法律顾问
        律师:周景宝【江苏-连云港】
        执业机构:江苏恒旭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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