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13908593188
律所: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邮箱:971854426@qq.com
Q Q:971854426
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查看更多当前位置:首页 >> 承包常识
发布时间:2021-08-09 13:42:44来源:黔西南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yzqxntdcbjyqjfls)
网友:请问村民口头协商土地更换是否有效?
律师:在农村,农户的土地不是连接成片的,通常是东一块西一块,不利于农民们的耕作,所以,有些农民为了方面,就会自愿协商将各自承包经营的部分土地进行了互换耕种。
互换耕地通常以书面合同为准,但实际上,村民间互换土地,极少签订书面协议,大都以口头方式进行。那么,村民间口头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0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互换是经营权利主体发生变更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且不损害他人利益,即为有效。也就是说,只要是双方自愿,依法,有偿进行的互换耕地,都是可以生效的。不管是口头还是书面。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方式流转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的规定属于管理性规范,其立法目的是鼓励、引导承包方订立书面合同以防范纠纷,不是互换合同生效的要件,也不能据此认定非书面互换合同无效。
其次,承包土地互换未进行登记备案不影响互换合同的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14条明确规定了承包方依法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仅以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未报其备案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第三,承包土地互换不因未约定履行期限或约定不明而解除。
所以,如果你们是口头订立的互换耕地协议也是可以生效的!
但是,口头签订的合同毕竟没有明确的证据,所以为了不引起后期不必要的纠纷,还是最好签订书面合同!
补偿不合理,提高征地拆迁补偿,请拨全国征地拆迁法律咨询热线:4006161690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文章来源:黔西南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律师
律师:杨智【贵州-黔西南】
执业机构: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08593188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00086.net/yzqxntdcbjyqjfls/index.php?id=295170&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