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黔西南雇佣合同纠纷律师—杨智律师
    13908593188
    首页 律师介绍 合同法规 雇佣合同 劳动纠纷 劳务合同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黔西南雇佣合同纠纷律师
      • 律师信息

      • 黔西南雇佣合同纠纷律师
        杨智律师

        手机:13908593188

        律所: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邮箱:971854426@qq.com

        Q Q:971854426

        地址:贵州黔西南兴义市桔山镇兴义大道印象兴义2栋27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劳动争议案件中,哪些情况下由用人单位承扣举证责任?太仓律师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不服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不同人民法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反《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承超什么责任?黄石著名律师
      • 妇女权益遭到侵害,侵害人已经被国家处罚,妇女还能要求侵害人赔偿吗?太仓律师
      • 对经济困难需要法律帮助的妇女,法律有哪些具体规定?
      • 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哪些救济途径?
      • 女工怀孕之后被公司辞退,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
      • 女工在月经期间被要求从事低温作业工作,是否合法?
      • 女工与男工从事相同的工作,但是工资只有男工的一半工厂的做法是否合法?
      • 《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对女性有何特殊保护?黄石著名律师
      13908593188
    • 当前位置:首页 >> 劳务合同

        公司能跟员工协商约定经济补偿金吗

        发布时间:2021-08-25 14:28:08来源:黔西南雇佣合同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yzqxngyhtjfls)

        网友:公司能跟员工协商约定经济补偿金吗

        律师:员工没有过错的前提下,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即要按法律规定给付经济补偿金。但是,有些公司为尽快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利用员工对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不确定,减少即将要支付的补偿金,会找员工协商约定另一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首先,按照“意思自治原则”,法律上并不限制公司与员工协商约定经济补偿金。

        其次,公司与与员工协商约定补偿金后,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被支持。具体而言,经济补偿金约定将根据以下情况确定法律效力:

        1、公司与员工协商约定低于法定标准的经济补偿金,属于公司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员工权利,原则上该协议应认定为无效。

        员工按约定领取经济补偿金后,才发现公司未按法定标准支付,可以及时请求公司支付足额的经济补偿金。

        并且,经济补偿金法定支付的标准如下:

        (1)按员工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2)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计算;

        (3)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公司与员工协商约定经济补偿金时,已经明确告知其国家法律法规对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员工明知具体的情况还自愿签订协议的,不管经济补偿金是否达到法定标准。

        那么,做好约定后,会视为员工对自己权利的自主处分,因此不能有所反悔。

        最后,公司有隐瞒真实情况等跟员工协商约定经济补偿金,员工后面发现这一真实情况的,要在法定期限内积极维权,通常是从知道实情之日起一年,员工要去申请仲裁、起诉维权。否则,超过法定期限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会丧失胜诉权。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黔西南雇佣合同纠纷律师

        文章来源:黔西南雇佣合同纠纷律师
        律师:杨智【贵州-黔西南】
        执业机构: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908593188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00086.net/yzqxngyhtjfls/index.php?id=292009&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00086.net/yzqxngyhtjfls/index.php?id=292009&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原因包括哪些?
      • 公司要给经济补偿金有哪些: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黔西南雇佣合同纠纷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黔西南雇佣合同纠纷律师|杨智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08593188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