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13908593188
律所: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邮箱:971854426@qq.com
Q Q:971854426
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查看更多当前位置:首页 >> 劳务合同
发布时间:2021-08-25 14:47:17来源:黔西南雇佣合同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yzqxngyhtjfls)
网友:退休后又去工作了,原公司可以停发退休金吗?
律师:按照法律上规定的退休年龄,因为退休后还有劳动力,所以许多劳动者选择再就业,而公司以为劳动者重新就业,接下来自己也就不再负担退休金。其实,只要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好退休手续的就可以领取退休金,公司需要按规定交付。
在实践中对于当前员工的退休规定必须满足以下的条件: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或作年限满10年,通常情况下适用这个标准。
2、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适用于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员工。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有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适用于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
4、员工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已经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在依法办理退休之后,公司需要给发退休金,即使后面劳动者重新就业了,那么也不能停止发放退休金以及养老金。要是公司不肯依法支付的,因为退休人员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不属于仲裁委受案范围,但可以及时去当地的社保局解决。
最后,为满足家庭生活需要,现在很多劳动者在退休之后还是会找下家公司继续工作,这个时候原则上不是再建立劳动关系,而是属于劳务关系,所以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原公司还得接着支付退休金,一旦原公司不肯给的,其实新单位也不会给,那么退休人员的权利就会受损,建议是及时去找社保机构解决。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文章来源:黔西南雇佣合同纠纷律师
律师:杨智【贵州-黔西南】
执业机构: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08593188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00086.net/yzqxngyhtjfls/index.php?id=291993&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