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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黔西南工伤、保险律师—杨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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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黔西南工伤、保险律师
        杨智律师

        手机:13908593188

        律所: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邮箱:971854426@qq.com

        Q Q:971854426

        地址:贵州黔西南兴义市桔山镇兴义大道印象兴义2栋27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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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已经解聘造成重大损失者,还能否要求赔偿?

        发布时间:2022-01-10 15:31:50来源:黔西南工伤、保险律师(https://www.00086.net/yzqxngsbxls)

        网友:公司已经解聘造成重大损失者,还能否要求赔偿?

        律师:案情简介

        某广告代理公司负责向客户提供产品宣传的广告创意、印刷、投放等服务。今年3月份,由于一名广告编辑的工作疏忽,将客户的重要广告语打印错误,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广告效果,公司为了挽救损失,就将已经印制成品即将投放市场的广告宣传画全部销毁重新印刷,相关损失达到100万元以上。公司遂决定与该名广告编辑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其对公司带来的损失。但是该名广告编辑认为自己已经被解除了劳动合同,就不应当再承担赔偿责任。


        办案思路及心得

        招聘的员工给单位带来重大损害,用人单位能否解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于“重大损害”的标准由于涉及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因此《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也就是说,如果该公司制定了有关由于劳动者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可以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规章制度,并且在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中遵守了法律规定的民主程序,已经向劳动者公示告知过规章制度内容,那么该公司就有权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之后,还能否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在法定标准上只有三种:其一是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其二是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保密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其三是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竞业限制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因此,从法律条文中,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仅限于上述三项。

        法律如此规定,那么是否就意味着劳动者今后无论造成多大损失,用人单位都无法追究呢?

        其实,并非如此。这种管理权利,用人单位不必借助法律的特别规定,可以通过完善自身管理制度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方法来解决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赔偿问题。比如,在制度中明确规定由于劳动者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裁判结果

        经过劳动仲裁的审理,劳动者因为工作原因带来公司的重大损失的情况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三种法定赔偿单位损失的情形,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也没有相应的约定劳动者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故劳动仲裁裁定该名广告编辑不赔偿公司的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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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黔西南工伤、保险律师

        文章来源:黔西南工伤、保险律师
        律师:杨智【贵州-黔西南】
        执业机构: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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