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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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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07 13:40:20来源:黔西南担保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yzqxndbjfls)
网友:如果单方撕毁合同应该如何赔偿?
律师:《合同法》对单方违约的赔偿规定更加明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非货币债务或者非货币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履行的;(二)债务的标的物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成本过高的;(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的。”。《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另一方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应当承担其他损失。”赔偿损失。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合同义务未向另一方支付约定的损害赔偿”。赔偿损失的数额应等于违反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的一方可以预见的或可预见的可能损失在合同违约。
”你也可以就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达成一致。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双方的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减少时,各方应执行债务后违约方的违约延迟违约的性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除有下列情形之一外,另一方可以要求履行:(一)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的;(二)债务的主体不适合强制履行或者履行成本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不履行债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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