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13908593188
律所: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邮箱:971854426@qq.com
Q Q:971854426
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查看更多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4-01-09 10:07:57来源:黔西南承揽合同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yzqxnclhtjfls)
[ 情景案例)
2021年1月10日,龚某因急需用钱,向庞某借款 10 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分息。在庞某的要求下,龚某将一幅价值20 万元的字画质押给庞某。2021车5月日,由于庞某出门时忘记锁门,字画在家中被盗。
请问:对于字画的灭失,责任由谁承担?
[律师解答]
我国《民法典》规定,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本案中,因庞某保管不善致使字画被盗,庞某应当承担字画灭失的赔偿责任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二条 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文章来源:黔西南承揽合同纠纷律师
律师:杨智【贵州-黔西南】
执业机构: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08593188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00086.net/yzqxnclhtjfls/index.php?id=436668&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