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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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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烟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委员,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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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29 13:48:09来源:烟台法律顾问(https://www.00086.net/ytsflgw)
网友:在什么情况下开庭不用请律师?
律师:对于事实清楚,定性无争议的小案件就没有必要请律师,但是事先就相关情况咨询一下律师还是有必要的。请律师辩护是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唯一途径,是有必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三条
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 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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