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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烟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委员,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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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29 13:50:27来源:烟台法律顾问(https://www.00086.net/ytsflgw)
网友:请问一下员工举报后,劳动局查社保的话该如何应对?
律师:如果一个员工恶意去劳动局告公司,劳动局会对属于其管辖范围内的投诉问题进行受理,并会到单位进行相关调查核实,确属单位违法的,可以要求单位立即纠正。劳动局不会判断劳动者是否恶意,只会判断是否受理。
如果实属员工恶意诋毁公司,并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公司可以搜索恶意诋毁的证据,到法院依法起诉侵犯名誉权。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二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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