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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昌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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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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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烟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委员,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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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离婚房产公证费用是多少钱?

        发布时间:2021-08-10 17:50:09来源:烟台律师咨询(https://www.00086.net/ytlszx)

        网友:请问离婚房产公证费用是多少钱?

        律师:离婚房产的析产费用问题,主要在于房屋产权的变更环节。按照法律所规定的对婚后财产不管产权所有人是谁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在析产时可能有三种情况:

        一、一方放弃全部归另一方拥有;

        二、双方各拥有一部分;

        三、房屋归一方所有,

        另一方按房屋份额得到补偿。

        如果原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是离婚后的持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手续。如果原产权所有人不是离婚后的持有人,则需要产权变更,变更时主要涉及以下几个税种的征免界定。

        一、关于营业税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第2条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其中第1项:离婚财产分割;第2项: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关于契税问题,在离婚分割房产办理产权时可按《国家税务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规定判定,即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

        三、关于个人所得税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离婚房产析产费用由谁出

        如果一方拥有房屋所有权,另一方得到补偿,对得到补偿的一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允许扣除其相应的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相应的财产原值,为房屋初次购置全部原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乘以转让者占房屋所有权的比例。

        1、这部分财产原本就属于个人所有,并非转让行为,只是通过变现形式拥有自己的财产。

        2、如果离婚前这个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是男方,离婚后男方拥有,女方得到补偿,则不需要更名。也就不涉及个人所得税。

        3、如果离婚前这个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是男方,离婚后归女方拥有,男方得到补偿时则需要更名。

        更名时如果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不公平。所以,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只有在转让给第三人时,才涉及个人所得税。另外国税发121号第四条第三项还规定: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符合家庭生活自用五年以上少有住房的,可以申请免征个人所得税。

        离婚时分割房屋这样的不动产的时候要去公证处缴纳公证的费用以外,还会在房屋产权更名的时候产生很多的费用,这个时候费用该谁支付的问题就要根据法官对房屋归属问题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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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烟台律师咨询
        律师:刘昌辉【山东-烟台】
        执业机构: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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