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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昌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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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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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烟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委员,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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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到底能分到多少?

        发布时间:2024-10-22 11:50:22来源:烟台律师咨询(https://www.00086.net/ytlszx)

        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到底能分到多少?

        一、过错方离婚财产到底能分到多少?

        过错方离婚财产到底能分到多少的这个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规定了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通常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来民法院自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是怎么规定的?

        (1)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应包括家庭拥有的汽车、拖拉机等。分割的具体办法,是分割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也可以另行采取分割办法。

        (2)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财产,这部分财产,属于合伙的共有财产 , 合伙未经清算 , 无法确定个人的部分,因而无法分割。处理的办法是,将入伙的财产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另一种办法是,将入伙人财产分为两个股份 , 双方均作为合伙人参加合伙,但应征得全体合伙人的同意。

        (3)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分割的只能是收益部分和经营权。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4)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归一方所有,但可根据具体情况,对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5)共有的股票、债券。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股票一般面值各半分割,各类债券要考虑它的增值情况,合理分割。

        (6)对不易分割的夫妻财产,如双方协议不成时,按处理时市场价格扣除折旧费后,确定该财产的价格。对不动产、古董、名贵字画等应由有关部门予以估价。

        单方面的认为过错方在离婚案件中就一定会少分财产的这种想法是有些偏激的,当事人的这种想法现在没有法律依据可言,过错方可以要求均等的分割财产,然后再用个人的财产再对无过错方进行赔偿,这样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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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烟台律师咨询
        律师:刘昌辉【山东-烟台】
        执业机构: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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