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烟台离婚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离婚案件 离婚财产 离婚法规 离婚案例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烟台离婚律师
      • 律师信息

      • 烟台离婚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试用期不慎跌伤,依法补偿息纷争
      • 做小工意外死亡,联动调解决民愁
      • 太仓律师李玉龙婚外相恋起纠葛,分清责任止纷争
      • 母亲痴呆儿拒养,拆除心墙促和谐
      • 太仓律师李玉龙一桩官司伤亲情,人民调解促和谐
      • 母女隔阂难奉养,解开心结亲如故太仓律师李玉龙
      • 民事诉讼中,财产案件的上诉费按照什么标准预交?
      • 民事诉讼中,能否强迫当事人签署调解协议?
      • 人民法院的调解应当由谁主持?能否邀请他人协助?
      • 所有的民事纠纷都可以调解吗?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离婚财产

        婚前对方父母全款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了我的名下,离婚时怎么分?

        发布时间:2023-12-12 11:22:21来源:烟台离婚律师(https://www.00086.net/ytlhls)

        婚前对方父母全款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了我的名下,离婚时怎么分?

          从多年办案经验来看,法院一般会将这套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但实务中会考虑房屋出资来源,对出资多的一方予以多分。

          一方父母为出资人的情况下,因其与登记方并没有直接的人身关系,出资买房-般是以子女结婚为目的。因此,双方离婚时,如果出资方可以证明出资全部来自本方父母,但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法院一般会认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共有,出资视为出资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是,如果登记方能够提供出资方父母与登记方签有书面的赠与约定或协议,明确约定对登记一方的赠与,那么就能认定该出资为出资方父母对登记方的单方赠与,为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不能分割。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烟台离婚律师

        文章来源:烟台离婚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00086.net/ytlhls/index.php?id=436518&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00086.net/ytlhls/index.php?id=436518&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双方婚前出资买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怎么分?
      • 婚后男方以个人财产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他名下,离婚时怎么分?: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烟台离婚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烟台离婚律师_烟台离婚律师咨询 _烟台离婚律师怎么收费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