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厦门商标纠纷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商标申请 商标转让 商标侵权 商标续展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律师信息

    • 厦门商标纠纷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商标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 当事人对涉及不同著作权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共同诉讼,应该向哪个人民法院提出?
    • 请问注册的商标被别人使用怎么办
    • 请问公司名称侵犯商标权应该怎么样赔
    • 请问logo用别人的图片侵权吗?
    • 请问怎样注册个体工商户?
    • 请问商标侵权属于哪里管?
    • 请问抢注商标权算不算侵权行为?
    • 请问商标侵权索赔金额怎么确定?
    • 如何查看商标是否被注册?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商标侵权

      商标侵权行为的形式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2-01-14 11:24:25来源:厦门商标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xmsbjfls)

      网友:商标侵权行为的形式有哪些

      首先,是《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这种行为又称之为“反向假冒”。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其次,是《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所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2)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最后,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1)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2)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3)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网友:商标侵权应承担什么责任

      商标侵权的民事责任(1)停止侵害;(2)赔偿损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侵权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注: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3)消除影响,恢复名誉;(4)赠礼道歉。

      商标侵权的行政责任(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2)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处以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的罚款;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关于构成商标侵权的行为,在《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商标法司法解释中,其实都有比较明确的规定。但现实中,认定他人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还是需要从构成要件入手分析,当然在一些情况下也可以比对有关法律、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大概看看是否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厦门商标纠纷律师

      文章来源:厦门商标纠纷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00086.net/xmsbjfls/index.php?id=173908&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00086.net/xmsbjfls/index.php?id=173908&r=article%2Fdetail
    • 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厦门商标纠纷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厦门商标纠纷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