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厦门经济合同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经济仲裁 贷款合同 借款合同 经济合同纠纷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厦门经济合同律师
      • 律师信息

      • 厦门经济合同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厂房租金难追讨和平协商解难题
      • 父亲赌博儿拒养,改邪归正拾亲情
      • 公司对外担保的典型案例指引--公司间借款担保纠纷案
      • 太仓律师李玉龙讲解6点有关公司对外担保的部门规章
      • 太仓律师李玉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能否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租给商业企业建设厂房?
      • 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 仲裁过程中,当事人能否申请财产保全?太仓律师
      • 债务未到期,可以留置债务人的财物吗?烟台刑事律师
      • 如果对方当事人未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应诉答辩,受诉人民法院是否有管辖权?太仓律师
      • 民事案件中,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协议对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有哪些影响?太仓律师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借款合同

        请问一下合同只要双方签字就生效了吗?

        发布时间:2021-08-03 10:30:10来源:厦门经济合同律师(https://www.00086.net/xmjjhtls)

        网友:请问一下合同只要双方签字就生效了吗?

        律师:

        1、合同效力是合同本身的强制力,表现为对合同的自觉遵守和不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责任乃至制裁。合同的目的是通过履行而实现的。

        2、合同效力是一种法律保护力,合同和合同权利是依靠法律的保护力维持的。依法成立的合同本身,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涉及非法侵害;合同和合同权利的实现,均受国家法律的保护。由此说来,不被法律保护的合同,不可能存在合同效力的问题。

        3、合同效力,实际上是合同的实效力。合同实效力,是实现合同目的的确定性。合同目的实现,包括对合同遵守的必然性和对违反合同制裁的必然性。如果能够做到履行合同义务、实现合同权利,则说明该合同是有实效的。每个合同失去了实效力并不一定意味着失去效力。

        合同生效的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一般不能自己订立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只能订立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合同;

        2、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规定。对合法的意思表示,法律赋予其法律上的约束力,不合法的合同显然不能受到法律保护,也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

        3、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民法通则》第5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法》解释第二条规定,当事人未订立合同,但从双方行为能够推定有订立合同意愿的,法院可以认定为是以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中的“其他形式“订立的合同。如果法律对合同的形式作出了特殊规定,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例如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屋的买卖须经房管部门登记、办理过户手续后才能生效。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厦门经济合同律师

        文章来源:厦门经济合同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00086.net/xmjjhtls/index.php?id=297076&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00086.net/xmjjhtls/index.php?id=297076&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吗?
      • 请问什么情况下担保合同无效: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厦门经济合同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厦门经济合同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