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绍兴交通事故律师|柯桥交通事故律师|柯桥交通事故专业律师—郭钢军律师
    15988262306
    首页 律师介绍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交通纠纷 交通常识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绍兴交通事故律师|柯桥交通事故律师|柯桥交通事故专业律师
      • 律师信息

      • 绍兴交通事故律师|柯桥交通事故律师|柯桥交通事故专业律师
        郭钢军律师

        手机:15988262306

        律所: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邮箱:415303380@qq.com

        Q Q:415303380

        地址:浙江绍兴柯桥区柯桥时代广场A幢802室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黄石著名律师交通事故致伤残,不厌其烦解纠纷
      • 货车肇事致人死,合理调解息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交通赔偿案中案,一波三折终化解
      • 人民法院能否对债务人的到期应得收益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 男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的债务,第三人可以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吗?
      • 请问小事故逃逸扣分吗?黄石著名律师
      • 请问一下债务纠纷要去法院几次?
      • 请问醉驾做完笔后多久预审?
      • 请问关于醉驾验血多长时间时效?
      • 请问醉驾需要住看守所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15988262306
    • 当前位置:首页 >> 医疗纠纷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讲解二级丙等医疗事故的赔偿费用是怎么分配的?

        发布时间:2023-10-27 10:46:40来源:绍兴交通事故律师|柯桥交通事故律师|柯桥交通事故专业律师(https://www.00086.net/xmfep88com)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讲解二级丙等医疗事故的赔偿费用是怎么分配的?

        一、二级丙等医疗事故的赔偿费用是怎么分配的?

        1, 医疗费的计算

        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诊疗费 医药费 挂号费 住院费 其他,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 后续医疗费用

        2, 误工费计算

        (1)一般收入者误工费 误工费=误工时间*收入标准

        (2)高收入者误工费 误工费=误工时间*收入标准(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陪)

        (3)无固定收入者误工费 误工费=误工时间*收入标准(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标准)

        误工时间为评定伤残日前的误工期

        3, 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 陪护费计算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5, 残疾生活补助费的计算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一级伤残, 100%赔偿指数

        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为二级伤残, 90%赔偿指数

        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三级伤残, 80%赔偿指数

        二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四级伤残, 70%赔偿指数

        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五级伤残, 60%赔偿指数

        三级甲等医疗事故为六级伤残, 50%赔偿指数

        三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七级伤残, 40%赔偿指数

        三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八级伤残, 30%赔偿指数

        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九级伤残, 20%赔偿指数

        三级戊等医疗事故为十级伤残, 10%赔偿指数

        赔偿年限不超过30年,60岁以上不超过15年,70岁以上不超过5年。平均生活费是指人均消费性支出

        伤残生活补助费=伤残指数*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的计算

        残疾用具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费用

        要有伤残评定书或县级医院证明以及更换周期和期限的证明

        7,丧葬费的计算

        丧葬费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6个月

        8,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

        确定被抚养人的标准有俩项:一是受患者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实际抚养的,二是没有劳动能力的。患者丧失劳动能力司法实践中指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标准,被抚养人生活费标准指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有多个抚养人的分别计算后累加)

        9,交通费计算

        交通费=实际必须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10,住宿费计算

        住宿费=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

        11,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多不超过6年,残疾最多不超过3年)。

        对于二级丙等医疗事故已经属于严重的医疗事故情况,相关情况需要按照上述规定的项目来进行赔偿处理,另外还需要由卫生主管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并确定事故责任情况,如果涉及到违规的,还需要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绍兴交通事故律师|柯桥交通事故律师|柯桥交通事故专业律师

        文章来源:绍兴交通事故律师|柯桥交通事故律师|柯桥交通事故专业律师
        律师:郭钢军【浙江-绍兴】
        执业机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0575-8409333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00086.net/xmfep88com/index.php?id=243945&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00086.net/xmfep88com/index.php?id=243945&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厦门专业医疗纠纷律师讲解发生医疗纠纷后医院一般会怎样处理?
      • 黄石著名律师讲述医疗事故责任程度等级是怎样的?: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绍兴交通事故律师|柯桥交通事故律师|柯桥交通事故专业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绍兴交通事故律师|柯桥交通事故律师|柯桥交通事故专业律师|柯桥交通事故赔偿律师|绍兴医疗事故专业律师|柯桥经济官司律师|柯桥工伤赔偿律师|绍兴财产继承律师|绍兴经济官司律师||绍兴债务纠纷律师|郭钢军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988262306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