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黄石著名律师|朱红星律师|握法网—朱红星律师
    15997134166
    首页 律师介绍 婚姻家庭 人身损害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黄石著名律师|朱红星律师|握法网
      • 律师信息

      • 黄石著名律师|朱红星律师|握法网
        朱红星律师

        手机:15997134166

        律所:湖北善远律师事务所

        邮箱:1310132014@qq.com

        Q Q:1310132014

        地址:湖北黄石大贩路6号团城山大厦2栋10楼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朱红星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黄石市律师协会会员。现执业于湖北善远律师事务所,是黄石市优秀律师,朱红星律师拥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人正直守信.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太仓律师李玉龙以案释法摔断门牙惹争议依法调解获赔偿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学生打架致伤害校调对接化矛盾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厂房买卖起纠葛三方协商止纷争
      • 太仓律师李玉龙歇业违约拒补偿 相互体谅息事端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释共用楼梯起争端亲情规劝达和解
      • 黄石著名律师房屋漏水起纠纷 诉前调解止纷争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家犬失管伤邻人 户主依法做赔偿
      • 黄石著名律师交通事故致伤残,不厌其烦解纠纷
      • 交通肇事致人死,社区干部助调解
      • 黄石著名律师​汽车追尾索赔难,依法调处解忧愁
      15997134166
    • 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辩护

        家庭暴力加害人有什么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2023-11-06 08:50:37来源:黄石著名律师|朱红星律师|握法网(https://www.00086.net/wwwisuntechcn)

        家庭暴力加害人有什么法律责任?

          梅南因无法忍受安和的家庭暴力,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依法受理。公安机关经调查发现,安和对梅南的家庭暴力行为仅导o致皮外伤,情节较轻,依法不应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便对安和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出具了告诫书。梅南认为这种处罚太轻了,便向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了解究竟家庭暴力加害人都会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根据家庭暴力情节的轻重,家庭暴力加害人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

          (1)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2)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 1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黄石著名律师|朱红星律师|握法网

        文章来源:黄石著名律师|朱红星律师|握法网
        律师:朱红星【湖北-黄石】
        执业机构:湖北善远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5997134166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00086.net/wwwisuntechcn/index.php?id=436324&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00086.net/wwwisuntechcn/index.php?id=436324&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什么是强奸妇女? 强奸妇女的,将受到什么处罚?
      • 有关部门对妇女关于权益受到侵害提出的申诉等不予处理或打击报复当事人的,承担什么责任?烟台刑事律师: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黄石著名律师|朱红星律师|握法网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黄石著名律师|朱红星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997134166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