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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红星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黄石市律师协会会员。现执业于湖北善远律师事务所,是黄石市优秀律师,朱红星律师拥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人正直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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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为实施是犯罪既遂的规定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2-12-16 10:55:43来源:黄石著名律师|朱红星律师|握法网(https://www.00086.net/wwwisuntechcn)

        一、行为实施是犯罪既遂的规定是什么?

        行为实施是犯罪既遂的规定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就构成犯罪。

        常见的行为犯有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限于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行为),抗税罪,猥亵儿童罪,报复陷害罪,非法搜查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破坏军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盗窃、侮辱尸体罪,赌博罪,妨害作证罪,窝藏、包庇罪,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战时造谣惑众罪,遗弃武器装备罪等。

        二、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的关键区别有哪些?

        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

        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实施完成的是既遂。

        3、量刑不同:犯罪既遂按照相关法律行进审判定罪,而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有减免,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犯罪既遂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6、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7、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8、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9、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10、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11、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关于犯罪既遂,并不要求所有的犯罪行为都必须要造成危害结果才能定罪量刑,像是行为犯,实施了这个行为,没有造成什么危害结果的就已经构成了犯罪。像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不会等到已经卖出去了才要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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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黄石著名律师|朱红星律师|握法网
        律师:朱红星【湖北-黄石】
        执业机构:湖北善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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