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汕头偷税漏税辩护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财务税收 经济犯罪 经济纠纷 工商税务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汕头偷税漏税辩护律师
      • 律师信息

      • 汕头偷税漏税辩护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重组家庭闹矛盾,经调解和平分手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以案解析:王老师家烦心事,上门调处解忧愁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有关公司对外担保的司法解释
      • 公司对外担保的法律法规规定
      • 村民对被征收的土地补偿有异议,该怎么办?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需要经过什么程序?
      • 什么是不安抗辩权?一方资不抵债,另一方要中止或提供担保,合理嘛?
      • 案例解析:遇到价格约定不明的合同如何处理?
      • 民事案件起诉前或仲裁前,利害关系人为避免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张补的损害,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 男方婚后经营公司,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抽逃出资,后公司破产男方需清偿抽逃资本,我是否需要承担?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财务税收

        自然人偷税税收罚金怎么算?

        发布时间:2023-01-05 15:10:50来源:汕头偷税漏税辩护律师(https://www.00086.net/sttslsbhls)

        一、自然人偷税税收罚金怎么算?

        关于偷税漏税的罚金计算标准没有准确的规定,《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根据本条规定,罚金数额应当与犯罪情节相适应。也就是说,犯罪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应当多些;犯罪情节较轻的,罚金数额应当少些,这是罪刑均衡原则在罚金裁量上的具体体现。在裁量罚金数额时应否考虑犯罪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刑法没有明确规定。

        二、罚金具有以下特征:

        1、罚金与没收财产一样,都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

        2、按照我国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后有的财产。

        3、罚金的范围只能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没有钱款,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措施,用变卖、拍卖的钱款折抵罚金。

        4、罚金的缴纳是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涉及的是刑罚的执行问题。

        三、罚金和罚款的区别:

        1、法律性质不同:

        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而罚金则属于刑事处罚;

        2、执法机关不同:

        罚款一般由行政执法机关决定,而罚金则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3、适用对象不同:

        罚款适用于违反行政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分子,而罚金则适用于违反刑事法律的犯罪分子。

        4、法律依据不同:

        人民法院判处罚金的法律依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作出罚款决定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作出罚款决定的法律依据是有关行政法律规范和《行政处罚法》。

        法律上只规定了偷税漏税的具体量刑标准,可是罚金标准的话,没有任何的计算公式,所以有些普通民众理解的,罚金的判决标准,基本上是法官想判多少就能判多少,但法官在判处罚金的时候不能不考虑到当事人的执行能力。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汕头偷税漏税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汕头偷税漏税辩护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00086.net/sttslsbhls/index.php?id=215618&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00086.net/sttslsbhls/index.php?id=215618&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因环保处罚金可以税前扣除吗?
      • 罚金税前扣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汕头偷税漏税辩护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汕头偷税漏税辩护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