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南京合同官司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合同纠纷 合同争议 房产合同 银行合同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律师信息

    • 南京合同官司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分析公司对外担保的研究方法
    • 民事诉讼中,上诉人应当在何时向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
    • 民事诉讼中,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的诉讼费用应当如何负担?
    • 民事诉讼中,调解协议中能否约定由一方提供担保或者由案外人提供担保?
    • 人民法院调解民事案件可以公开吗?
    • 民事纠纷中,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后可以先进行调解吗?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审前准备工作主要有哪些内容?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能否通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诉讼文书?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民事诉讼中,什么是送达?
    • 民事纠纷中,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是否会产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纠纷

      请问劳动合同截止日期算当日吗?

      发布时间:2021-06-29 11:19:25来源:南京合同官司律师(https://www.00086.net/njhtgsls)

      网友:请问劳动合同截止日期算当日吗?

      律师:算,劳动合同截止日期算当日,解除劳动合同日期应当自收到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期限应当自收到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有法律问题?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南京合同官司律师

      文章来源:南京合同官司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00086.net/njhtgsls/index.php?id=337781&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00086.net/njhtgsls/index.php?id=337781&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签空白合同的后果?
    • 妇女可以做干部吗?: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南京合同官司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南京合同官司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