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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多年,广西金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擅长办理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民事、经济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纠纷、非诉讼案件,精通法律、法规,善于为当事人出谋划策、维护其合法权益、争取最大利益! 电话:13457222677,QQ:354242382,微信号:13457222677滕培胜律师一直专注于法律诉讼领域的研究和实践,不仅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还以女性细腻的视角、深刻的洞察力与缜密的剖析能力处理各类复杂的纠纷案件,能够深入理解委托人的痛苦复杂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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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07 10:56:57来源:柳州知名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lzzmlss)
经营者通过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因垄断行为受到损失以及因合同内容、行业协会的章程等违反反垄断法而发生争议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垄断民事纠纷案件的地城管辖,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照《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有关侵权纠纷、合同纠纷等的管辖规定确定。即垄断纠纷案件涉及侵权的,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垄断纠纷案件涉及合同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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