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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广西金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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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多年,广西金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擅长办理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民事、经济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纠纷、非诉讼案件,精通法律、法规,善于为当事人出谋划策、维护其合法权益、争取最大利益! 电话:13457222677,QQ:354242382,微信号:13457222677滕培胜律师一直专注于法律诉讼领域的研究和实践,不仅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还以女性细腻的视角、深刻的洞察力与缜密的剖析能力处理各类复杂的纠纷案件,能够深入理解委托人的痛苦复杂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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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样的抵押合同是无效的?

        发布时间:2021-07-07 11:44:41来源:柳州知名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lzzmlss)

        网友:怎么样的抵押合同是无效的?

        律师:

        1. 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2. 含有未指明抵押品的抵押合同无效。只是在抵押合同中笼统地写明财产,且清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必须注明抵押物,抵押无效。3.应当办理的抵押手续,但未办理的抵押合同无效。4. 重复抵押的抵押合同无效。法律规定,在抵押期间,未经债权人同意,抵押人应当将抵押物的一部分价值设定为再抵押。5. 违反法律签订抵押合同的抵押合同无效。例如,抵押合同是在法律文件生效后签订的;(二)虽有银行贷款,但财产抵押后未贷的;或者银行资金不到位的抵押合同无效。6. 主合同无效的抵押合同无效。7. 以不能抵押的财产设立抵押权的抵押合同无效。8. 抵押物价值不确定的抵押合同无效。

        破产企业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并签订抵押合同,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日起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止。抵押合同也无效。40条法律基础:“保证法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抵押贷款合同)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不得在合同中约定,抵押权人抵押贷款抵押权人当抵押权人尚未还清的债务性能。所有权的转移归债权人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一条【抵押权的登记及其效力】当事人抵押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的,应当登记抵押合同,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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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律师:滕培胜【广西-柳州】
        执业机构:广西金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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