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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滕培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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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广西金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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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广西柳州金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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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多年,广西金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擅长办理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民事、经济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纠纷、非诉讼案件,精通法律、法规,善于为当事人出谋划策、维护其合法权益、争取最大利益! 电话:13457222677,QQ:354242382,微信号:13457222677滕培胜律师一直专注于法律诉讼领域的研究和实践,不仅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还以女性细腻的视角、深刻的洞察力与缜密的剖析能力处理各类复杂的纠纷案件,能够深入理解委托人的痛苦复杂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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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合同到期多久可以认为合同终止?

        发布时间:2022-03-30 10:33:03来源:柳州知名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lzzmlss)

        网友:请问合同到期多久可以认为合同终止?

        律师:一、合同到期多久可以认为合同终止?

        合同到期后,合同立即终止,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另外,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二、引起合同终止的原因有:

        1.合同因当事人双方全面履行而消灭;

        2.合同因情势发生变化,双方在不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条件下达成协议,终止合同;

        3.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死亡而消灭;

        4.合同因提存而消灭;

        5.合同因混同而消灭;

        6.合同因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而终止;

        7.合同由于抵销而终止。解除合同也是合同终止的一种方式。

        三、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主要为:

        1、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大部分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原则上只能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

        2、适用的条件不同。合同终止既适用于一方违反合同,也适用于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况;而合同解除主要适用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

        3、法律后果不同。合同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并不溯及力,因此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可使合同关系溯及地消灭,因而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

        合同到期后,双方的合同义务已经完成,这时可以合同的效力已经履行完毕,可以认定合同终止的情况,但如果涉及到一方未完成合同的义务,那么另一方是可以以合同违约的情况,继续以合同未完成来进行起诉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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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律师:滕培胜【广西-柳州】
        执业机构:广西金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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