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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滕培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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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广西金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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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多年,广西金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擅长办理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民事、经济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纠纷、非诉讼案件,精通法律、法规,善于为当事人出谋划策、维护其合法权益、争取最大利益! 电话:13457222677,QQ:354242382,微信号:13457222677滕培胜律师一直专注于法律诉讼领域的研究和实践,不仅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还以女性细腻的视角、深刻的洞察力与缜密的剖析能力处理各类复杂的纠纷案件,能够深入理解委托人的痛苦复杂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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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应付票据和应收票据有什么区别?

        发布时间:2022-02-17 11:08:49来源:柳州知名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lzzmlss)

        网友:请问应付票据和应收票据有什么区别?

        律师:在我国应收票据、应付票据通常是指“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两种。一个是收,一个是付,除了名字上的差异而外,应收票据与应付票据还有什么区别呢?小编马上为您介绍应付票据和应收票据有什么区别,欢迎您的浏览!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尚未到期兑现的商业票据。是一种载有一定付款日期、付款地点、付款金额和付款人的无条件支付的流通证券,也是一种可以由持票人自由转让给他人的债权凭证。应收票据按照到期时间分类可分为短期应收票据和长期应收票据,如无特指,应收票据即为短期应收票据。

        例如(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应付票据,是指企业在商品购销活动和对工程价款进行结算因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而发生的,由出票人出票,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票据的持票人,它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应付票据按是否带息分为带息应付票据和不带息应付票据两种。

        应收票据下设两个二级明细,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我们公司的三级明细是按票据号和到期日记账的.这样做基本上就是一张票据一张明细账,可以及时发现即将到期的票据。

        应收票据是一种资产,是您从其他公司取得的。尽管在转让承兑时都平了账,但性质是两样的。开给别人的承兑汇票才能作应付票据,因为是一种负债。

        定额发票上有盖发票专用章的也有盖财务专用章的,二者均可。但有些地方可能规定只有发票章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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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律师:滕培胜【广西-柳州】
        执业机构:广西金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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