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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销售劣药和伪劣商品的处罚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5-03-24 09:33:19来源:绍兴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ggjsxmsls)

        一、生产销售劣药和伪劣商品的处罚是什么?

        生产销售劣药和伪劣商品的处罚是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2、150条的规定,以及《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问题的解释》,犯生产、销售劣药罪,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

        二、认定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标准是什么?

        1、认定生产、销售假药罪,重点在于确认犯罪对象是否为假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认定假药的标准是:

        (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2)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3)变质的;

        (4)被污染的;

        (5)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6)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2、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3、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在日常生活当中,对于生产销售假药和一些伪劣的商品,这样的一种处罚方式是非常严重的,行政方面的处罚规定,主要是吊销这样的一种营业执照,刑法当中的是有期徒刑的判决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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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绍兴民事律师
        律师:郭钢军【浙江-绍兴】
        执业机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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