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绍兴经济官司律师—郭钢军律师
    15988262306
    首页 律师介绍 知识产权 经济纠纷 股份转让 公司诉讼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绍兴经济官司律师
      • 律师信息

      • 绍兴经济官司律师
        郭钢军律师

        手机:15988262306

        律所: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邮箱:415303380@qq.com

        Q Q:415303380

        地址:浙江绍兴柯桥区柯桥时代广场A幢802室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重组家庭闹矛盾,经调解和平分手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以案解析:王老师家烦心事,上门调处解忧愁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有关公司对外担保的司法解释
      • 公司对外担保的法律法规规定
      • 村民对被征收的土地补偿有异议,该怎么办?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需要经过什么程序?
      • 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要求哪些人到场!
      • 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妨碍人民法院采取证据保全的当事人会承担哪些后果?
      • 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对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证据保全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审查?
      • 什么是不安抗辩权?一方资不抵债,另一方要中止或提供担保,合理嘛?
      15988262306
    • 当前位置:首页 >> 股份转让

        请问公司股东转让其他股东同意又不签字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1-07-08 17:40:42来源:绍兴经济官司律师(https://www.00086.net/ggjsxjjgsls)

        网友:请问公司股东转让其他股东同意又不签字怎么办?

        律师: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绍兴经济官司律师

        文章来源:绍兴经济官司律师
        律师:郭钢军【浙江-绍兴】
        执业机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0575-8409333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00086.net/ggjsxjjgsls/index.php?id=303581&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00086.net/ggjsxjjgsls/index.php?id=303581&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关于股权转让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 请问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绍兴经济官司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绍兴经济官司律师|郭钢军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988262306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