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绍兴经济官司律师—郭钢军律师
    15988262306
    首页 律师介绍 知识产权 经济纠纷 股份转让 公司诉讼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绍兴经济官司律师
      • 律师信息

      • 绍兴经济官司律师
        郭钢军律师

        手机:15988262306

        律所: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邮箱:415303380@qq.com

        Q Q:415303380

        地址:浙江绍兴柯桥区柯桥时代广场A幢802室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重组家庭闹矛盾,经调解和平分手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以案解析:王老师家烦心事,上门调处解忧愁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有关公司对外担保的司法解释
      • 公司对外担保的法律法规规定
      • 村民对被征收的土地补偿有异议,该怎么办?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需要经过什么程序?
      • 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要求哪些人到场!
      • 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妨碍人民法院采取证据保全的当事人会承担哪些后果?
      • 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对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证据保全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审查?
      • 什么是不安抗辩权?一方资不抵债,另一方要中止或提供担保,合理嘛?
      15988262306
    •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司股权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发布时间:2025-03-07 10:28:19来源:绍兴经济官司律师(https://www.00086.net/ggjsxjjgsls)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人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三)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四)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五)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六)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

        (八)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九)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二、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益处

        ①、有限合伙企业实现了企业管理权和出资权的分离,可以结合企业管理方和资金方的优势。

        ②、享受税收优惠。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务和《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不纳所得税,而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③、分配机制灵活。有限合伙的收益或利润分配完全由合伙人之间自由约定,不受出资比例的限制。

        ④、有限合伙企业能够纳入更多的投资者,对投资者之间进行互补作用,能够聚集更多人为企业运营出谋划策。

        ⑤、合伙企业承担责任的独有优势,就是负无线责任,使得债权人的利益最大化。

        我国创业投资企业选择有限合伙而不选择公司形式,一个重要原因是税收优惠,由合伙人自己缴税,避免双重税赋。但是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也会存在一定的弊端,比如合伙人诚信无法保证。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合伙人诚信无法保证,责任难以追回。合作关系在很大程度上是协议前的约束,后期很难进行监管。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绍兴经济官司律师

        文章来源:绍兴经济官司律师
        律师:郭钢军【浙江-绍兴】
        执业机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0575-8409333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00086.net/ggjsxjjgsls/index.php?id=277865&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00086.net/ggjsxjjgsls/index.php?id=277865&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设立合伙企业的条件都有什么?
      • 民事合伙企业解散事由是什么?: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绍兴经济官司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绍兴经济官司律师|郭钢军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988262306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