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绍兴经济官司律师—郭钢军律师
    15988262306
    首页 律师介绍 知识产权 经济纠纷 股份转让 公司诉讼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绍兴经济官司律师
      • 律师信息

      • 绍兴经济官司律师
        郭钢军律师

        手机:15988262306

        律所: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邮箱:415303380@qq.com

        Q Q:415303380

        地址:浙江绍兴柯桥区柯桥时代广场A幢802室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重组家庭闹矛盾,经调解和平分手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以案解析:王老师家烦心事,上门调处解忧愁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有关公司对外担保的司法解释
      • 公司对外担保的法律法规规定
      • 村民对被征收的土地补偿有异议,该怎么办?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需要经过什么程序?
      • 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要求哪些人到场!
      • 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妨碍人民法院采取证据保全的当事人会承担哪些后果?
      • 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对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证据保全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审查?
      • 什么是不安抗辩权?一方资不抵债,另一方要中止或提供担保,合理嘛?
      15988262306
    •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司诉讼

        专利权转让要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1-03 13:51:04来源:绍兴经济官司律师(https://www.00086.net/ggjsxjjgsls)

        一、专利权转让要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对于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人,在进行专利转让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避免盲目扩大专利价值-对于专利权的转让标底,应以能够成交为原则,否则很可能合作失败;

        2、避免求快-专利转让是一个法律程序,建议最好委托相关业内人士(例如律师),进行相关操作,切勿自行随便签订合同;

        3、应把合作放在首位-专利开发的目的,除了是对自己的肯定、更重要的是对社会、对生活有益处和贡献,一项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市场容量的专利技术,在没有转化为盛会生产力之前,只能是技术,因此实现产业化才是造福于社会和人类的最高标准,在某种程度上适当退让和调低一些标底,同样是很必要的,毕竟合作是需要双方拿出诚意的;

        4、做好相关记录-尽可能做好转让过程中的记录,这对于后续问题以及收益分配都是很重要的;在转让之前,不要轻易进行价值评估等操作、尤其是不要轻易根据对方要求进行此类操作,如果确实需要进行评估,尽量明确评估费用担负原则和担负比例、以免上当受骗;在没有完全完成转让手续前,不要轻易交付技术资料和相关图纸等具体信息。

        二、专利权转让时间是在什么时候?

        我国法律对于专利权的转让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专利法第10条已经作出了规定,该条第四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也就是说转让专利权,双方还当事人必须签订合同并且进行登记公告,合同生效以后专利权的转让才会生效。因此,专利权的转让时间是在登记公告之后。

        专利法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书面形式和登记及公告是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生效的法定条件,未签订书面形式或未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的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绍兴经济官司律师

        文章来源:绍兴经济官司律师
        律师:郭钢军【浙江-绍兴】
        执业机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0575-8409333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00086.net/ggjsxjjgsls/index.php?id=254734&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00086.net/ggjsxjjgsls/index.php?id=254734&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个人的专利权转让分几种形式?
      • 专利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绍兴经济官司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绍兴经济官司律师|郭钢军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988262306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