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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工程发包人有哪些职责?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发布时间:2024-01-26 21:53:27来源:绍兴合同律师(https://www.00086.net/ggjsxhtls)

        建筑工程发包人有哪些职责?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建筑工程发包人其实就是指那些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的,能够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或者是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有时候发包人也被称为发包单位、项目法人或者是建设单位、业主。而工程发包人也有其具体的工作内容以及责任,那么建筑工程发包人有哪些工作职责及内容呢?

        一、建筑工程发包人工作职责

        1、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并且接收该建设工程;

        2、未经验收的建设工程,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擅自使用未经验收的建设工程,发现质量问题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止、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4、由于发包方变更计划,提供的材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二、建筑工程发包人工作内容

        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发包人可以将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发包人未能履行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发包人有哪些工作内容及责任已经非常明确,像接受工程、支价付款,遇到突发状况马上采取措施都是建筑工程发包人应该做的工作职责;而完成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的工作便是建筑工程发包人的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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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绍兴合同律师
        律师:郭钢军【浙江-绍兴】
        执业机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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