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柯桥欠款纠纷律师—郭钢军律师
    15988262306
    首页 律师介绍 抵押担保 债务追讨 工伤赔偿 债务纠纷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柯桥欠款纠纷律师
      • 律师信息

      • 柯桥欠款纠纷律师
        郭钢军律师

        手机:15988262306

        律所: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邮箱:415303380@qq.com

        Q Q:415303380

        地址:浙江绍兴柯桥区柯桥时代广场A幢802室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请问轻微的工伤评不上鉴定级别怎么办?着急!
      • 人民法院能否对债务人的到期债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 人民法院能否对债务人的到期应得收益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 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我们的共同房产,这笔债务已经被法院认定属于对方的个人债务,我该怎么办?
      • 抵押给他人的房屋,还可以转让吗?
      • 同一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如何处理?烟台刑事律师
      • 担保物损毁的,担保物权人如何救济?太仓律师
      • 丈夫死亡的,妻子还要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多承担清偿责任吗?
      • 男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的债务,第三人可以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吗?
      • 情侣之间的借贷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15988262306
    • 当前位置:首页 >> 借款合同

        请问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吗?

        发布时间:2021-08-03 10:30:36来源:柯桥欠款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ggjkqqkjfls)

        网友:请问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吗?

        律师: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可靠的电子签名应当具备以下法定条件: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电子签名制作数据是指在电子签名过程中使用的,将电子签名与电子签名人可靠地联系起来的字符、编码等数据。它是电子签名人在签名过程中掌握的核心数据。唯有通过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的归属判断,才能确定电子签名与电子签名人之间的同一性和准确性。

        因此,一旦电子签名制作数据被他人占有,则依赖于该电子签名制作数据而生成的电子签名有可能与电子签名人的意愿不符,显然不能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这一项规定是对电子签名过程中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归谁控制的要求。这里所规定的控制是指基于电子签名人的自由意志而对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的控制。

        在电子签名人实施电子签名行为的过程中,无论是电子签名人自己实施签名行为,还是委托他人代为实施签名行为,只要电子签名人拥有实质上的控制权,则其所实施的签名行为,满足本法此项规定的要求。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采用数字签名技术的签名人签署后,对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来验证其所收到的数据电文是否是发件人所发出,发件人的数字签名有没有被改动。倘若能够发现发件人的数字签名签署后曾经被他人更改,则该项签名不能满足本法此项规定的要求,不能成为一项可靠的电子签名。

        四、签署后对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电子签名的一项重要功能在于表明签名人认可数据电文的内容,而要实现这一功能,必须要求电子签名在技术手段上能够保证经签名人签署后的电文不被他人篡改。否则,电子签名人依据一定的技术手段实施电子签名,签署后的电文被他人篡改却不能够被发现,此时出现的法律纠纷将无法依据本法予以解决。

        电子签名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因此,要符合本法规定的可靠的电子签名的要求,必须保证电子签名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都能够被发现。

        一项电子签名如果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可以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柯桥欠款纠纷律师

        文章来源:柯桥欠款纠纷律师
        律师:郭钢军【浙江-绍兴】
        执业机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0575-8409333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00086.net/ggjkqqkjfls/index.php?id=297075&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00086.net/ggjkqqkjfls/index.php?id=297075&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 请问一下合同只要双方签字就生效了吗?: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柯桥欠款纠纷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柯桥欠款纠纷律师|郭钢军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988262306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