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柯桥民事律师—郭钢军律师
    15988262306
    首页 律师介绍 遗产继承 消费维权 保险理赔 拆迁安置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柯桥民事律师
      • 律师信息

      • 柯桥民事律师
        郭钢军律师

        手机:15988262306

        律所: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邮箱:415303380@qq.com

        Q Q:415303380

        地址:浙江绍兴柯桥区柯桥时代广场A幢802室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财产继承起争议,依法调解得赡养
      • 请问轻微的工伤评不上鉴定级别怎么办?着急!
      • 继艾 (母)的遗产,我能继承吗?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母亲去世了,我能继承她的遗产吗?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双方购买的商业性人身保险,离婚时怎么分割?律师在线免费咨询
      • 将自家房屋作为公司办公场所,可以吗?
      • 因继承取得房屋的,继承人什么时候取得房屋产权?
      • 因法院生效裁判导致房屋产权转移的,该物权何时变动?
      • 父母可出卖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吗?太仓律师
      • 胎儿是否具有继承遗产的资格?
      15988262306
    • 当前位置:首页 >> 医疗纠纷

        请问属于医疗事故的条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1-07-22 14:25:04来源:柯桥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ggjkqmsls)

        网友:请问属于医疗事故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

        属于医疗事故的条件分别有以下几点:

        (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因诊疗护理工作乃是群体性的活动,有时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也可以是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人员。

        (2)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

        (3)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

        (4)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等明确的损害后果。

        (5)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

        医疗事故的鉴定材料有哪些?

        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住院患者的病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例资料原件;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做出的检验报告;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此外,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是多少?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柯桥民事律师

        文章来源:柯桥民事律师
        律师:郭钢军【浙江-绍兴】
        执业机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0575-8409333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00086.net/ggjkqmsls/index.php?id=299752&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00086.net/ggjkqmsls/index.php?id=299752&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发生了医疗事故如何处理?
      • 请问医疗事故鉴定标准是怎么样的?: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柯桥民事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柯桥民事律师|郭钢军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988262306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