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东海县律师—周景宝律师
    13815691155
    首页 律师介绍 劳动纠纷 工伤赔偿 民商事 民事纠纷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东海县律师
      • 律师信息

      • 东海县律师
        周景宝律师

        手机:13815691155

        律所:江苏恒旭律师事务所

        邮箱:330134225@qq.com

        Q Q:330134225

        地址:江苏连云港东海县牛山北路208-20号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周景宝律师,男,1970年10月生,江苏恒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早期致力于机电设计研究,后改攻法律。性格率直,有丰富的社会经验,爱好广泛,团队意识强,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善于组织、策划,对突发事件能快速做出判断并执行。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请问轻微的工伤评不上鉴定级别怎么办?着急!
      • 所有的民事纠纷都可以调解吗?
      • 民事诉讼中,哪些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开庭?
      • 民事纠纷中,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白愿履行后,能否再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进行抗辩?
      • 民事纠纷中,保证人是否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如果其不主张时效抗辩,承担责任后能否向主债务人追偿?
      • 民事纠纷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从何时起算?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能否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 占有的财产被他人侵占的,在多长时间内可以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
      • 股权可以出质吗?太仓律师
      •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都需要公开进行质证吗?太仓律师
      13815691155
    •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伤赔偿

        专业工伤纠纷律师讲解工伤死亡保险待遇领取手续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5-31 10:06:42来源:东海县律师(https://www.00086.net/dhls939550com)

               专业工伤纠纷律师讲解工伤死亡保险待遇领取手续是什么?

        一、工伤死亡保险待遇领取手续是什么?

        1、用人单位/死亡员工家属准备材料,填写《市企业参保人员非因工或退休后死亡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申报表》,提交申请;

        2、养老保险窗口审查材料;

        3、养老保险窗口受理并核定待遇,开具《市企业参保员工非因工或退休后死亡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待遇决定

        二、工亡家属领取待遇需要什么材料?

        1、《认定工伤决定书》、《工伤认定书》或《确认意见书》复印件;

        2、待遇享受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公证处出具的证明待遇享受人身份的公证文书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街道等一级组织出具的与因工死亡人员的关系证明,或由相关部门出具的《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件;

        4、待遇享受人在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

        5、按项目参保从业人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工)、协保人员,需携带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或用工登记名册复印件以及因工死亡人员工亡前12个月的工资性收入凭证;

        6、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用人单位申领的无需携带);

        7、用人单位若提出已垫付部分工伤保险待遇的,需携带由因工死亡人员近亲属签收的已垫付的相关凭证。

        三、工伤死亡待遇有哪些?

        1、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综上所述,生产单位发生严重事故,会导致人员伤亡的情况发生。对于死亡的职工,家属可以为其申请工亡待遇。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家属可以自己或者找单位办理,到社保局提交材料等待审核。等批准后,赔偿款会支付到家属提供的银行账户中。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东海县律师

        文章来源:东海县律师
        律师:周景宝【江苏-连云港】
        执业机构:江苏恒旭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815691155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00086.net/dhls939550com/index.php?id=163596&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00086.net/dhls939550com/index.php?id=163596&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工作期间造成的工伤停工期待遇怎么算?专业工伤纠纷律师
      • 专业工伤赔偿纠纷律师不属于工伤的赔偿金单位需要支付吗?: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东海县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东海县劳动争议律师,东海县公司律师,东海县合同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815691155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