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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房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有哪些条件

      发布时间:2021-08-27 10:56:14来源:成都民间借款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cdmjjkjfls)

      网友:租房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有哪些条件

      律师:合同主体要符合规定才具备法律效力。比如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出租人应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条件下订立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是无效的。房屋不属于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比如属于违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房屋等都是不能出租的。

      合同的内容要合法。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没有进行登记备案,那么合同将无效或者不能对抗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如果是公民个人之间签定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签字即可、不用盖章:双方签字后合同即生效。只有在公司法人之间签定合同时才要求加盖法人章合同才会生效。

      合同双方是公民的只要签字后就可以生效,但如果时公司法人之间的,要加盖公章才能够生效。但在签订时存在威胁、胁迫、欺诈的,合同的受害一方可以取消合同,必要时还应该诉讼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办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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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民间借款纠纷律师

      文章来源:成都民间借款纠纷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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