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伊犁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合同法规 继承法规 征地补偿 交通调解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伊犁律师
      • 律师信息

      • 伊犁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女子出嫁至外村,但是未迁户口,能否享受土地补偿?
      • 请问合同债权的特点有哪些?
      • 请问格式合同中的无效条款包括哪些?
      • 请问一下附期限合同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 请问合同诈骗犯表现是怎样的?
      • 请问骗取“保证金”是否构成合同诈骗呢?
      • 请问一下合同诈骗管辖权如何确定?
      • 想要了解合同诈骗是怎样的?
      • 请问拆迁宗教团体所有的房屋如何补偿?
      • 请问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程序是什么呢?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征地补偿

        被非法强拆怎么申请国家赔偿?申请条件、时间、程序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2-07-12 08:29:25来源:伊犁律师(https://www.00086.net/0999)

        网友:被非法强拆怎么申请国家赔偿?申请条件、时间、程序是什么?

        律师:一、非法强拆构成犯罪的法律依据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申请国家赔偿的5个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由此,当被拆迁人的房屋被非法强拆时,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

        1、引起损害发生必须是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

        2、引起损害发生的行为必须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违法行为;

        3、必须有公民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客观事实;

        4、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员的职务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5、必须法律上有明文规定的(即并非所有损害国家都负责赔偿)

        三、申请国家赔偿的时间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公民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国家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其财产权之日起起算。

        四、国家赔偿的申请程序

        1、提出赔偿请求,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受害人的自然状况、具体的要求、根据和理由;

        2、行政审判庭或赔偿委员会采取合议的方式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审理案件;

        3、作出是否赔偿的裁决。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必须执行,行政诉讼中的赔偿判决,则依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当事人有权上诉。

        最后提醒大家,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等问题进行协商。

        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的,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伊犁律师

        文章来源:伊犁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00086.net/0999/index.php?id=286881&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00086.net/0999/index.php?id=286881&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承包35年的土地确权后被高速路征用怎么赔偿?
      • 农村征地补偿款怎么发放?: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伊犁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伊犁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