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九江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买卖法规 婚姻自由 拆迁常识 交通理赔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九江律师
      • 律师信息

      • 九江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采用暴力方式干涉女子婚姻自由的,是否构成犯罪?
      • 请问什么人有资格告对方有重婚罪?
      • 请问告重婚罪的办理机构是哪个?
      • 如果双方没领证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是事实婚姻吗?
      • 请问涉嫌构成重婚罪被害人有谁?
      • 如果没有领证结婚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算事实婚姻吗?
      • 请问重婚行为由哪个部门受理?
      • 请问法律规定重婚罪由谁告诉?
      • 如果没有结婚证是不是事实婚姻?
      • 请问哪些情况构成重婚罪呢?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拆迁常识

        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政策调整,自建房符合新规吗?

        发布时间:2021-08-27 09:48:22来源:九江律师(https://www.00086.net/0792)

        网友: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政策调整,自建房符合新规吗?

        律师:土地管理法修正案的出台,更是促使了它的变化。为有效利用宅基地,规范农村房屋建设,近期国家对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政策予以重大调整,宅基地上建房有了这些新规定,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对原有宅基地上建房规范化了。2017年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新政策规定,房屋不可随意翻建。在原有的宅基地上建房修房,要向村委会提交建房申请,拿着原有宅基地使用证明、户籍证明、房屋施工图、村委会的书面意见等,去乡镇政府审批,拿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方可动工。

        第二,重新申请宅基地建房严格化了。2017年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新政策规定,对申请新的宅基地建房予以严格审批,具体步骤与上述一致,不同的是乡镇政府初审通过后,还要报县市、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复审,审核通过后,予以下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拿到此证件方可建房。

        第三,建造三层及以上楼房专业化了。2017年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新政策规定,农村建筑施工人员不得承揽这些农村住房建设,建筑高度三层及以上、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等。应当委托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分包企业承担施工,并向乡镇人民政府申报,纳入工程质量监督。

        以上就是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新政策下,宅基地建房的三大新规定。这也是合理整合农村土地资源,维护绝大多数农民的基本利益。


        补偿不合理,提高征地拆迁补偿,请拨全国征地拆迁法律咨询热线:4006161690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九江律师

        文章来源:九江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00086.net/0792/index.php?id=290933&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00086.net/0792/index.php?id=290933&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落户小城镇能够保留承包地?
      • 农业用地转商业用地流程是怎样的 在哪里可以办理?: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九江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九江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