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黔西南劳动争议律师|黔西南合伙企业纠纷律师—杨智律师
    13908593188
    首页 律师介绍 劳动纠纷 工伤赔偿 债务纠纷 工程建筑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黔西南劳动争议律师|黔西南合伙企业纠纷律师
      • 律师信息

      • 黔西南劳动争议律师|黔西南合伙企业纠纷律师
        杨智律师

        手机:13908593188

        律所: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邮箱:971854426@qq.com

        Q Q:971854426

        地址:贵州黔西南兴义市桔山镇兴义大道印象兴义2栋27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重组家庭闹矛盾,经调解和平分手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以案解析:王老师家烦心事,上门调处解忧愁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有关公司对外担保的司法解释
      • 公司对外担保的法律法规规定
      • 村民对被征收的土地补偿有异议,该怎么办?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需要经过什么程序?
      • 请问轻微的工伤评不上鉴定级别怎么办?着急!
      • 什么是不安抗辩权?一方资不抵债,另一方要中止或提供担保,合理嘛?
      • 案例解析:遇到价格约定不明的合同如何处理?
      • 民事案件起诉前或仲裁前,利害关系人为避免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张补的损害,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13908593188
    • 当前位置:首页 >> 行政诉讼

        律师在线咨询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

        发布时间:2023-04-17 08:50:29来源:黔西南劳动争议律师|黔西南合伙企业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066303com)

        律师在线咨询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的过程中,依法对公民人身自由进行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措施。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均属于行政强制,那么两者有什么区别呢?

        1、目的不同。

        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则是使相对人的人身与财产保持一定的状态,从而预防、制止或者控制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或危险状态。

        2、前提不同。

        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法定义务人不履行法定义务;行政强制措施不以行政相对人不履行法定义务为适用条件,而是以危害社会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为前提。

        3、动因不同。

        行政强制执行的起因只能是义务人负有不作为义务而作为或负有作为义务而不作为的行为;而行政强制措施的起因,既可以是危害社会的行为,也可以是危害社会的某种事件的发生,甚或是某种状态的出现。

        4、实施主体不同。

        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只有行政机关。

        5、结果不同。

        行政强制执行的结果是以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而结束;行政强制措施在情况调查清楚后,经认定不需要继续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应该解除强制、恢复原状,经认定需要继续实施强制措施的,应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理决定。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黔西南劳动争议律师|黔西南合伙企业纠纷律师

        文章来源:黔西南劳动争议律师|黔西南合伙企业纠纷律师
        律师:杨智【贵州-黔西南】
        执业机构: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908593188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00086.net/066303com/index.php?id=284872&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00086.net/066303com/index.php?id=284872&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黔西南劳动争议律师|黔西南合伙企业纠纷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黔西南劳动争议律师|黔西南合伙企业纠纷律师|黔西南债务纠纷律师|黔西南工伤、保险律师|黔西南提供劳务者致害纠纷律师|黔西南民间借贷律师|黔西南民间经济纠纷律师|黔西南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律师|黔西南商务合同律师|黔西南行政诉讼律师|杨智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08593188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