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沈阳运输毒品律师|沈阳容留吸毒律师|沈阳故意伤害律师—赵磊律师
    13940410206
    首页 律师介绍 故意伤害罪 刑事辩护 无罪辩护 集资诈骗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沈阳运输毒品律师|沈阳容留吸毒律师|沈阳故意伤害律师
      • 律师信息

      • 沈阳运输毒品律师|沈阳容留吸毒律师|沈阳故意伤害律师
        赵磊律师

        手机:13940410206

        律所: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邮箱:xingrenlawfirm@126.com

        Q Q:

        地址:辽宁沈阳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1号楼703-704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赵磊,知名刑事法律专家,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主任,其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深受嘉许。 执业领域: 赵磊律师执业10年,始终专注刑事辩护法律业务,从事专职律师工作,长期坚持以刑事辩护为主要的业务。2016年创立全国首家专门刑事辩护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始终秉承“优质、诚信、高效”的服务宗旨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具有深厚刑法理论功底。极强沟通能力、逻辑缜密是赵磊律师的独特办案风格,擅长以职务犯罪、毒品犯罪刑事辩护业务,办理了大量有争议、有影响的刑事案件。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太仓律师李玉龙以案释法摔断门牙惹争议依法调解获赔偿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学生打架致伤害校调对接化矛盾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厂房买卖起纠葛三方协商止纷争
      • 太仓律师李玉龙歇业违约拒补偿 相互体谅息事端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释共用楼梯起争端亲情规劝达和解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家犬失管伤邻人 户主依法做赔偿
      • 交通肇事致人死,社区干部助调解
      • 死亡赔偿现分歧,警调对接显成效
      • 单车肇事致伤残,多方联动巧化解!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职工触电惹争端,求助调解终获偿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
      13940410206
    • 当前位置:首页 >> 偷税漏税

        疫情期间对个人所得税退税有影响吗?

        发布时间:2021-08-31 09:26:39来源:沈阳运输毒品律师|沈阳容留吸毒律师|沈阳故意伤害律师(https://www.00086.net/062112com)

        网友:疫情期间对个人所得税退税有影响吗?

        律师:疫情期间对个人所得税退税没有影响,依旧可以通过网上提交申请来办理退税程序,在年收入未达到6万时,可以根据预缴的情况申请退税处理。纳税人因为平时扣除不足或未申请扣除等原因导致多预缴了税款,无论收入高低,无论退税额多少,纳税人都可以申请退税。即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第五十二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多少?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依照本表按月换算后计算应纳税额。

        有关个人所得税的交纳情况,是需要结合实际的预缴情况而定的,对于年收入未达到6万元的公民,是可以免予交纳个税的,但已经交纳的情况下,是显然需要办理退税处理的,具体情况下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沈阳运输毒品律师|沈阳容留吸毒律师|沈阳故意伤害律师

        文章来源:沈阳运输毒品律师|沈阳容留吸毒律师|沈阳故意伤害律师
        律师:赵磊【辽宁-沈阳】
        执业机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940410206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00086.net/062112com/index.php?id=288334&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00086.net/062112com/index.php?id=288334&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退税是什么意思?
      • 根据相关规定个人所得税如何退税?: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沈阳运输毒品律师|沈阳容留吸毒律师|沈阳故意伤害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沈阳运输毒品律师|沈阳容留吸毒律师|沈阳故意伤害律师|沈阳无罪辩护律师|沈阳毒品辩护律师|沈阳骗犯罪的法律律师|沈阳容留他人吸毒律师|沈阳偷税漏税辩护律师|沈阳集资诈骗辩护律师|沈阳律师事务所排行榜|赵磊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40410206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