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六安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合同起草 医疗诉讼 经济仲裁 刑事法规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六安律师
      • 律师信息

      • 六安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厂房租金难追讨和平协商解难题
      • 父亲赌博儿拒养,改邪归正拾亲情
      • 公司对外担保的典型案例指引--公司间借款担保纠纷案
      • 太仓律师李玉龙讲解6点有关公司对外担保的部门规章
      • 太仓律师李玉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能否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租给商业企业建设厂房?
      • 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 仲裁过程中,当事人能否申请财产保全?太仓律师
      • 债务未到期,可以留置债务人的财物吗?烟台刑事律师
      • 证人拒绝签署保证书的,应当如何处理?烟台律师咨询
      • 如果对方当事人未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应诉答辩,受诉人民法院是否有管辖权?太仓律师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法规

        请问投放危险物质罪应该如何认定?

        发布时间:2021-07-23 13:41:32来源:六安律师(https://www.00086.net/0564)

        网友:请问投放危险物质罪应该如何认定?

        律师:危险物品未遂与未遂发射的界限是,只要行为人的投毒行为危及公共安全,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毒品未遂犯罪。造成严重伤害、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应注意的是,在危险物品的犯罪和服用毒药的行为之间的区别。不论投毒的场合,不论投毒行为的具体方向,只要行为人知道自己的投毒行为会造成不明人数或不明数量的牲畜投毒伤亡,并希望或让这种结果发生,就应当予以公布。

        关于危险物品犯罪。如果投毒行为仅针对特定个人、特定家庭饲养的牲畜、承包鱼塘等,其损害后果自觉限于本地区范围,不应视为危险物品投送罪。对故意杀人罪、故意破坏财产罪、破坏生产经营罪等,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定罪。法律依据:刑法第115条:纵火,滴水的声音,爆炸和释放有毒、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其他危险方法造成严重伤害,死亡或重大损失的公共和私人财产监禁十年多来,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六安律师

        文章来源:六安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00086.net/0564/index.php?id=299572&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00086.net/0564/index.php?id=299572&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刑事案件撤诉书怎么写?
      • 请问侵吞公司财产罪的判几年?: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六安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六安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