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玉环顾问律师|玉环劳动律师|玉环企业律师|玉环好律师|握法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劳动纠纷 民事案件 经济纠纷 刑事辩护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玉环顾问律师|玉环劳动律师|玉环企业律师|玉环好律师|握法律师
      • 律师信息

      • 玉环顾问律师|玉环劳动律师|玉环企业律师|玉环好律师|握法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太仓律师李玉龙以案释法摔断门牙惹争议依法调解获赔偿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学生打架致伤害校调对接化矛盾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厂房买卖起纠葛三方协商止纷争
      • 太仓律师李玉龙歇业违约拒补偿 相互体谅息事端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释共用楼梯起争端亲情规劝达和解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家犬失管伤邻人 户主依法做赔偿
      • 交通肇事致人死,社区干部助调解
      • 死亡赔偿现分歧,警调对接显成效
      • 单车肇事致伤残,多方联动巧化解!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职工触电惹争端,求助调解终获偿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司法务

        请问新公司成立后要做什么?

        发布时间:2021-08-02 15:20:24来源:玉环顾问律师|玉环劳动律师|玉环企业律师|玉环好律师|握法律师(https://www.00086.net/055323com)

        网友:请问新公司成立后要做什么?

        律师:公司成立是指对已具备法定条件,完成申请程序的公司由主管机关发给营业执照从而取得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公司成立日期就是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新公司成立后主要注意事项就是税务方面。关于税务:

        第一、要进行税务的登记;

        第二、要带着公司全套资料、公章、租赁合同、领营业执照时的《新设立纳税人须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前往银行开户;

        第三、到银行去拿《开户许可证》时顺便签扣税协议,签署扣税协议需要经办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

        第四、首次领用发票,要先经过票种核定,可以网上申请也可以窗口办理,核定完票种之后,到国税局购买税控设备并进行发行;

        第五、按照《会计法》的要求,就算是不经营不开票的公司也要建立财务账簿。自公司筹备成立开始,就可以建账,而且筹备期的支出也可以计入,可以委托税务公司代理记账,一般来说,税种生效后就应当进行纳税申报,没有业务往来的筹备期也应当进行“零申报”,不设置企业账簿属于违法行为,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公司成立的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公司成立的流程

        第一步:企业名称预核准(工商管理局)。需要资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投资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第二步:去银行开立验资用临时存款账户。

        第三步:注入资本并验资。

        第四步:正式登记(工商管理局):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公司章程;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验资证明;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住所使用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前置审批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等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条

        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帐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帐。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玉环顾问律师|玉环劳动律师|玉环企业律师|玉环好律师|握法律师

        文章来源:玉环顾问律师|玉环劳动律师|玉环企业律师|玉环好律师|握法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00086.net/055323com/index.php?id=298548&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00086.net/055323com/index.php?id=298548&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申请设立全资子公司应提交哪些材料?
      • 请问国有独资公司有哪些特点?: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玉环顾问律师|玉环劳动律师|玉环企业律师|玉环好律师|握法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玉环顾问律师|玉环劳动律师|玉环企业律师|玉环好律师|握法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